聖誕節參與彌撒的義務

請問如果我參與了十二月二十四日黃昏舉行的耶穌聖誕節前夕彌撒或當晚的子 夜彌撒,是否已滿全了聖誕日參與彌撒的義務?即是我如已參與了上述的彌撒 後,是否仍有責任要參與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的彌撒?因為不少教友都話去完聖 誕節前夕彌撒或子夜彌撒後,第二朝仍需回堂區參與彌撒。煩請貴中心解答,以 釋小弟心中的疑慮,謝謝。

答:但凡參與了耶穌聖誕節前夕彌撒或當晚的子夜彌撒已算滿全了聖誕日參與彌 撒的義務。如翻開本教區出版的《主日感恩祭》,或羅馬出版的《彌撒及日課經 指南》(Ordo),都清楚指出將該兩台彌撒為「耶穌聖誕節」的彌撒,而且,按《教 律》1248 條的規定,為滿全應盡的義務,參與彌撒的時間,在慶節本日或前一 天晚上均可。當然如教友因發自熱心的緣故,於聖誕日早上再次參與彌撒,也並 無不可,亦可再次領受聖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