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讀經一:列上19:16, 19-21                                       

聖 :詠16

讀經二:迦5:1, 13-18                                          

福 :路9:51-62         

 

伸延閱讀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7

《信仰自由宣言》10, 11

《天主教教理》1730, 1733, 1735, 1741, 1742

 

教理主題:基督徒的自由

今天的讀經讓我們認識到什麼是在天主內的自由。讀經一,列王紀上,上主吩咐厄里亞為厄里叟傅油,立他接替自己為先知。厄里叟有十二對牛,應該是頗富裕的家庭,他卻有那份自由,願意放棄一切,回應上主的召叫,跟隨厄里亞,開始生命中新的一頁,承擔上主托付給他的先知職務。答唱詠的答句:「上主,你是我的產業」,恰好表達出厄里叟及每一位全心歸向上主的人的心聲。

在福音裡,耶穌也指出跟隨祂的人必須拋棄一切。福音的背景是耶穌前往耶路撒冷,是祂準備犧牲的那段日子;按照路加,這是耶穌不斷向門徒講論「天國」底蘊的時期。路加福音9:57-60記述耶穌看似不近人情的說話,其目的是指出凡想跟隨耶穌的人,必須立刻犧牲一切世物,擺脫世俗的一切束縛,絕對不能有任何託詞,要義無反顧地跟隨祂,因為天主的國超越一切。

讀經二開宗明義說:「基督解救了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迦5:1)。這裡保祿指的是擺脫法律的自由,是割損的法律:「若你們還願意受割損,基督對你們就沒有什麼益處。……因為在基督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迦5:2,6),「因為全部法律總括在這句話內:『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迦5:14)。在迦拉達信徒團體中,仍然有「相咬相吞」的衝突(迦5:15),也有假託保祿所講福音的自由去過放蕩的生活的信徒(迦5:13),因此,保祿宗徒要嚴厲訓示他們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信友內心都也會經驗到一種拉力。這是由於信友領洗,蒙受了聖神,獲得了天主義子的自由,不但不該成為罪惡的奴隸,更該隨從聖神的引導行事。但事實上,信友領洗之後,自身還存留著自我滿足的慾望;幸而,聖神的推動卻強烈地反對自我滿足的衝動,以至在這兩種力量的吸引之下,人內心有一種持久的衝突。(迦5:16-17)

「隨從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迦5:18)。關於這端道理,金口聖若望給我們清楚的解釋:「昔日,聖神既然沒有發顯,我們只有藉著法律克服私慾;然而,我們既已蒙受了聖神的恩寵,何必還需要法律呢?一個人若已有了更好的響導(聖神的恩寵),何必再去找別的啟蒙師呢?因為一個飽學之士再也不需要一個小學教員的指導。」可見,隨從聖神的引導生活,人能夠擺脫罪惡和法律的奴役,自由地全心跟隨天主。

天主造人,給人自由。「天主造了有理性的人,賦給他們位格的尊嚴,具有對自己行為的主動力和主控力。天主『賦給他自決的能力』(德15:14),目的是使人自動尋找造物主,並自由地依附祂,而抵達其圓滿幸福的境界」(教理1730)。「人越是為善,越是自由。除了為美善和正義服務,沒有真正的自由。選擇不服從及邪惡是濫用自由,使人淪為『罪惡的奴隸』」(教理1733)。至於「一個行為的歸咎和責任,可因無知、疏忽、暴力、恐懼、習慣、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會因素而減輕或甚至除免」(教理1735)。

基督已經解救了我們,使我們獲得自由。「如果我們的自由,符合天主安置在人心中對真理和美善的感悟,基督的聖寵絕對不會與之競爭,……我們越順從恩寵的推動,我們內心的自由和我們在諸考驗中的堅定也越增長,面對外在世界的壓力和強迫就是考驗的例子。藉著恩寵的運作,聖神教育我們,走向屬靈的自由,為使我們在教會內和在世界上,作為祂工程的自由合作人」(教理1742)。

生活反省/實踐:

  1. 福音提到跟隨基督必須捨棄世物和世事。嘗試反省你在生活/生命中選擇跟隨基督時面對的挑戰,並回憶天主怎樣給你安慰和力量跟隨祂。
    1. 基督徒努力在生活中以天主為中心。在這時候,讓我們靜下來,感謝天主的帶領,並祈求天主繼續賜給我們恩寵,使我們能夠喜樂地、自由地跟隨祂。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6年6月


資料參閱:Foundations in Faith (Catechist Manual Catechumenate Year C) by Bob Duggan, Carol Gura, et al.,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ing, Allen, Texas,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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