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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伊姆斯 戴契多主教
亞洲福傳會議
泰國.清邁
2006年10月19日
亞洲福傳會議是個好機會,慶祝教會被召成為傳信者;我們以感恩的心,回顧教會在亞洲福傳的足跡;我們更為各種以勇毅、信德和愛德的見證,在福傳方面的不懈努力而鼓舞。耶穌基督的永恆命令,就是要我們把天國的福音,帶到普天下去;會議邀請我們,一再為這項任務奉獻自己;更鼓勵我們不斷尋求理解及進行福傳的新方法,同時一方面忠於教會豐富的聖傳,另一方面也要積極回應亞洲不同民族所面對的實況。
可以說,教會的歷史就是福傳的歷史;這歷史包含著不同層次、不同色彩,並從新約時代開始,見證了教會以多種不同方式,理解及進行福傳。還有,雖然教會是唯一及普世性的,她卻因應各個地方教會的獨特背景及情況,而發展出獨特的福傳經驗及概念。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救主的使命》(RM)通諭中,肯定了梵二《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G)的基本概念,[1] 就是福傳工作,是一而多元的,並以不同的方式發展出來。[2] 教會不斷發掘各種適切不同時代和地方的福傳方式,這次會議亦承接這種做法,提出了以「在亞洲講述耶穌的故事」為主幹,去理解及進行福傳。
故事絕非故事那麼簡單;有人講的,希望也有人聽的,才是真正的故事。今時今日,講故事亦可稱為分享。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教會在亞洲》勸諭中,形容福傳為與人分享在基督內信仰之光,這光是一份禮物,收到後便與亞洲不同民族分享;[3] 這分享可透過講述耶穌的故事來進行。亞洲的不同文化和宗教,均發源於許多偉大故事和英雄事蹟;我相信講故事能夠為理解在亞洲福傳,提供一個富創意的框架。若望保祿二世更意識到,說故事的方法近乎亞洲文化的形式,是在亞洲宣講耶穌較可取的方法(EAs 20)。
理解「故事」和講故事
人生怎能沒有故事。生命本身就是故事性的,而故事更把生命及其意義連接起來。為我們來說,講故事來得實在太自然,以致我們根本沒有認真思考過這為我們的生命有何重要性。近年來,不同學者紛紛在他們各自的領域中,重新發現故事的角色;神學及靈修已從這「轉向故事」而獲益不淺;[4] 同樣,福傳也可藉此豐富起來。現在就讓我們花點時間,來反思關於故事及講故事的問題。本文所涉及的,只是拋磚引玉,固然未及完整;我們的重心是把福傳理解為講述耶穌的故事,故本文只會觸及有助我們這方面理解的範疇。
好故事基於親身經歷
故事有分好與差,其分別卻不在於講述者的風格或故事的結局;歸根究柢,我們想聽一個可信的故事,一個千真萬確的故事。最真確的事實,莫過於講述者的親身經歷;固然,透過可靠的人去轉述別人的經驗,也是可信的,但始終不及當事人親歷其境,因為事件已成為那人的一部分。講故事最好莫過於講自己的親身經歷,最好的故事也莫過於關乎自己的故事。
故事揭示個人身分及塑造這身分的人和事
故事揭示我們的身分、生命的流向與目的。我的故事是我的自傳,是我在萬事萬物中的位置。[5] 當我逐一講我的小故事時,其實不但是向聽者,更重要是向講述者我本人,揭示自己生命的基本故事;我得以肯定我自己。不過,在過程中,我發覺這故事非但關於我,更關於其他人,包括我的親人、朋友、社會、文化、經濟,或統稱為「當下的事」。我的故事不是在真空中發生的;我之所以為我,皆因我活在其他人的和當下的不同故事裏。若我忽視或否定這些故事,我便沒有自己的故事;相反,當我講述自己的故事時,同時也為我所身處的世界賦予意義。
故事是動態的,可再詮釋及演繹,並具轉化性的
個人的身分,是透過與記憶裏的世界發生互動塑造而成的;記憶對於增進自我了解十分重要,而我們是靠講故事來重拾記憶的。[6] 記憶並非只由單純時序,而是由一連串的故事組成,故事把經歷重現腦海。[7] 我們記起往事時,便會發覺過去絕非靜態;過去不斷繼續塑造我們,而各種新經歷,更為我們提供觀賞過去的新角度。事實上,我們能夠以不同的方式,講同一的故事。故事正好揭示今日的我們是怎樣形成的,同時辨別出過去的我們,並為將來開拓各種可能性。藉著故事,我們體驗到個人身分轉化的動態過程:究竟我們改變了多少,以及還有多少尚待改變。
故事是理解靈修、教義及倫理標記的基礎
故事流露個人的價值觀、道德標準和優次,從而揭示個人的身分。某人的故事,反映他的靈修;與那人有密切關係的倫理、靈修和教義標記,均是源自他生命中的各個故事;只有在認識和聽到有關故事時,才能明瞭那些奧妙的生活標記。[8] 故此,要明白與某人有關的信仰及倫理標記的意義,故事實是不可或缺的。
故事營造團體
上文有關故事及個人身分的論點,也適用於團體的身分。共有的經歷與回憶,能把獨立的個體凝聚成為一體。團體裏為人樂道的故事,更成為該團體的價值、道德與靈修的核心。[9] 故此,我們只有回到團體成員共同擁有和珍惜的故事,才能理解該團體獨有的信念、禮儀、慶祝、習俗及生活方式。
故事能轉化聆聽者
故事往往傳述重要的經驗。[10] 當我們遇上重大事情,不論好與壞,也會急不及待告訴別人。這種動力說明,故事是極需要聆聽者或可以分享的對象。某人的故事,可以使聆聽者記起類似的經驗、給他開拓新的思維、使他感到驚嘆,及從沉睡中搖醒他。講述者剛說完,聆聽者便會開始思索及回應。[11] 之後,講述者與聆聽者的故事便會交織起來,成為新的故事;一般來說,好的聆聽者必會成為好的講述者;若一個人曾經透過聆聽,把別人的故事與自己的交織起來,他也必定樂意與其他人分享自己的故事。
故事可以不同方式講述
一個故事可以不同方式講述,包括就算不是真正「講」故事;而口述依然是最常用的方式。不過,故事也可以透過寫信、小說或詩,又或照片和影片等現代科技表達出來。講述者的舉手投足、抑揚頓挫、面部表情和身體語言,能使故事裏的人物,活現眼前;而講述者的靜默,更是一種強而有力的手法。由此可以推論,人的不同態度、生活方式和關係,不但講出不同的故事,更產生新的故事。社會的舞蹈、音樂、藝術、建築,以至食物,均是該社會故事的重要元素;這些故事的內容實在太豐富,因此,能有很多不同的演繹方式。
故事有可能給壓制下來
雖然我們與生俱來也會講故事,可是,有些因素卻能壓制我們講故事。痛苦的經歷所帶來的傷痛,或受害者的羞愧或罪惡感,會使人不願意講出自己的所有經歷;通常在極度痛苦的經歷後,受害者往往為要保留一點兒個人尊嚴,便索性否認他曾經歷那件事,或故作忘記。同樣,獨裁者也會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而禁止人們講述他們貪污、欺壓、殺戮和破壞的故事;他們賄賂傳媒工作者,並威脅那些想講出真相的人;他們更強行推出一套官方國家歷史,以掩飾他們不光采的一面。或許要講某些故事實在太冒險,因為聽者不想聽到召喚他們轉化的呼聲。還有,最激烈的戰爭,都是與故事有關的。話雖如此,一切的治療仍是可能的。當受害者有機會向一些同情和了解他們的朋友、輔導員或專業人士講述自己的故事時,他們的自我價值便會慢慢恢復;當整個社會願意面對自己真實的歷史時,他們也會重拾改變社會的力量。
上文已就「故事」及「講故事」的課題作了點反思,希望藉此發掘這些方面對於理解及進行福傳,能作出的貢獻。
福傳作為在亞洲講述耶穌的故事
首先,我們肯定梵二《教會傳教工作法令》所提及,旅途中的教會在本質上即帶有福傳特性,因為她是按照天主聖父的救贖計劃,源自耶穌基督的傳道工作及聖神的傳道工作(AG 2)。為使耶穌拯救眾人的事業,能夠世世代代在眾人身上產生效果,祂從聖父那裏遣來了聖神,在人心內及在教會內,繼續祂的救贖工程(AG 3-4)。因此,就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稱聖神為福傳的首要行動者,實在是最恰當不過的(參《救主的使命》第三章);正正就是聖神,使教會成就她所受托的福傳使命(EAs 43)。
由此看來,耶穌基督和聖神的傳道工作,其實也是天主自己的故事,而天主就是「故事的講述者」。[12] 聖神把耶穌的故事,講述給教會;耶穌也曾許諾:「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若14:26)。耶穌甚至把天主聖三的三位,形容為彼此向另一位「講故事」。「當那一位真理之神來時,他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因為他不憑自己講論,只把他所聽到的講出來…他要光榮我,因為他要把由我所領受的,傳告給你們。凡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為此我說:他要由我領受而傳告給你們。」(若16:13-15)教會的福傳使命,就是聖神從耶穌和聖父所領受並傳告的「故事」而產生的果實;換句話說,教會的福傳使命,就是源於「最偉大的講故事者」聖神。教會必須先聆聽聖神的說話,才能與人分享她所聽到的;當教會聆聽聖神的說話,她也成為天主的「講故事者」,講述耶穌基督的故事。
固然,教會應當講述耶穌的故事;然而,正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準確指出,為亞洲教會來說,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分享這個故事(EAs 19)。其實,「如何」福傳這個問題,已是很多亞洲神學家,如阿瑪拉多斯神父(Amaladoss),一直所關注的。[13] 現在讓我們根據上文對於故事的理解的其中一些反思,探討如何在聖神的引導下,以講述耶穌故事的方式進行福傳。
教會以自己對耶穌的經歷,講述耶穌的故事
在亞洲講述耶穌的故事,若那是講述者的親身經歷,便更有說服力。教宗保祿六世在《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14]中提到,從他觀察所得,一般現代人相信見證人,多於相信老師;特別是亞洲文化,十分重視見證人親身經歷的真確性。最早的宗徒,就是亞洲人,他們講述自己的經歷──就是他們聽見過、親眼看見過、瞻仰過,以及親手摸過的生命的聖言(若一1:1-4);同樣,為今日的亞洲教會來說,也是別無他法。若我對耶穌作為「救主」沒有深刻的體會,我如何能有說服力地把他的故事匯進我的個人故事去講述?聖保祿的經驗,正正就是福傳的基礎;他曾說:「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他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迦2:20)。教會要在亞洲講述耶穌的故事,必先在祈禱、崇拜、與人──特別是貧窮人──接觸,以及那些構成「時代徵兆」的事件中,與耶穌活生生的相遇。
耶穌的故事揭示教會在亞洲的窮人、文化和宗教中的身分
正如一個故事能揭示其背後的個人身分,同樣,一個信耶穌的故事,也能揭示講述者作為信徒的身分;一個講述他/她與耶穌相遇的見證人,不可能亦不應該隱藏他/她作為救主門徒的身分。然而,就如所有個人故事或身分,是由錯綜複雜的人際、文化及社會關係所組成,同樣,在亞洲講述基督徒的故事,也必須從各式各樣的關係著手。在亞洲,基督徒的身分和故事,實在不能與其他文化和宗教的身分及故事分割開來。亞洲的基督徒,就是與亞洲的窮人、多元文化和不同宗教活在一起,置於他們當中,這些因素塑造了他們作為亞洲人的身分和故事;而這些基督徒,要講述耶穌的故事。這個亞洲的實況,促使陳潤佳提出,以前所講的「向萬民福傳」,現應根據新的方向,理解為「在萬民中福傳」。[15] 不過,我認為不應取消「向萬民福傳」,只是在做法上將之轉化為「在萬民中福傳」。其實,「向萬民福傳」,必須同時是「在萬民中福傳」,否則不能成立;相反,真正的「在萬民中福傳」,也同時推動「向萬民福傳」。一方面,在貧窮人中、在不同文化和宗教中,亞洲基督徒是亞洲人;另一方面,面對貧窮人、不同文化和宗教時,亞洲基督徒又是基督徒。我相信,這些故事融合起來,定能豐富亞洲主教團協會(FABC)對於福傳作為與亞洲的貧窮人、不同文化和宗教對話的種種反思。[16]
教會把對耶穌的記憶活生生地保存下來
教會把對耶穌的記憶活活生地保存下來;它在亞洲人中、並向亞洲人,以這記憶講述耶穌的故事。保存對耶穌的記憶,並不代表把它鎖起來束之高閣;把它保存起來,是為再拿出來使用和分享。亞洲教會靠著聖神的帶領,並忠於普世教會的聖傳所保證的記憶,應有足夠勇氣去重新發現講述耶穌故事的新方法,抽取其中精髓,釋出其中潛能,從而針對亞洲實況作出更新。若把耶穌的故事,當成博物館裏的收藏品般看待,它便失去生命力。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教會在亞洲》通諭(EAs 19-20, 22)中提出,面前的挑戰就是要尋求適當的講授方法,好使耶穌的故事更接近亞洲人的情感,特別是神學家的情感;他相信同一故事,可以配合全新的環境,並以嶄新的角度演繹出來。
耶穌的故事為教會的信仰標記提供意義
故事包含一個人對靈修、道德和信念所持的理解。然而,教會或許會對一些「標準化」或既定了的標記,包括教義、倫理和崇拜所用的標記,過於拘泥執著,而往往把標記背後產生原動力的故事忘記得一乾二淨;結果,這些標記的感染力也隨之失去。故此,信仰的標記必須溯本歸源,回到耶穌的基礎故事;例如,感恩聖祭中的擘餅禮,必須連繫到分享、關心和共融,否則,儀式便流於空洞;又如主教指環,必須建基於服務團體的具體生活,否則,指環只會淪為普通飾物而已;又如神父作為耶穌臨在的標記,必須實實在在與人接觸,否則,鐸職便完全稱不上召叫,而只不過是身分的一種罷了。因此,信仰的標記必須能回溯到耶穌的基礎故事;這種回到耶穌故事的做法,也能讓亞洲教會消除對教義、禮儀和標記附有外國元素的印象(EAs 20)。若脫離了耶穌本身的故事,教會的標記便可能講出一個連耶穌自己也不知道的故事。
耶穌的故事產生教會
正如上文提及,故事也能營造團體的共有的經歷與回憶,使團體產生凝聚力與認同感。同樣,由聖神而產生對耶穌故事的共同記憶,就是亞洲教會在信仰內合一和身分的最終源頭。聖經、聖事,特別是聖體聖事,教義、禮儀,以及整個聖傳,都是不斷重述耶穌故事的方法,好使對祂的記憶,保留在基督徒團體的核心。然而,這種團體感絕不能成為教會為了保存自己的身分,而把自己孤立起來的藉口;使之成為基督徒團體的耶穌故事,同樣也是整個團體必須與人分享的故事。在講故事的前提下,若教會不能將代表其身分的故事講述出來,便會失去其身分;耶穌也曾說過:「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谷8:35-36)。亞洲主教團協會深信,整個教會均負有福傳使命。[17] 各個地方教會必須辨別和發展聖神所賦予的各項恩賜,好能為講述耶穌的故事而作出貢獻。故此,耶穌的故事產生了普世教會,而教會又成了故事的講述者。
聆聽的教會講述耶穌的故事
有人聆聽的故事,才算真正的故事;不過,強加諸別人身上的故事,卻不算是給聆聽了的。亞洲教會必須對自己所講述故事本身的精髓具有信心,而不是將之強加於別人身上;其實,就算聽者只有丁點兒開放態度,故事本身也足以感動他們。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教會在亞洲》勸諭中告訴我們,我們與人分享耶穌的禮物時,不是要勸誘人改教,而是基於對主的服從,以及對亞洲人民的服務(EAs 20)。我們應讓故事自己去講給人聽和感動人,讓聖神打開聽者的心和記憶,並邀請他們作出轉化。亞洲成千上萬的窮人,定能在耶穌的故事裏找到憐憫與希望;亞洲的各種文化,會對耶穌的故事所提出對真正自由的挑戰,有所共鳴;亞洲的各大宗教,會對耶穌故事真實的神聖性,以及故事裏那些尋求天主的人所受的尊敬和欣賞,大為讚嘆。亞洲教會的召叫,就是要謙遜地讓聖神感動她的聽者;身為聖神故事的講述者,亞洲教會必須像當年在五旬節一樣,進入聽者的世界和語言,並從他們當中開始,講述耶穌的故事。[18] 然而,這意味著,亞洲教會若要言之有物,必先細心聆聽聖神和聆聽窮人、不同文化和宗教;換句話說,一個講故事的教會,必定是一個聆聽的教會。[19]
教會以多種方式講述耶穌的故事
故事可以不同方式講述,耶穌的故事也不例外。亞洲教會從家庭、鄰里、宗教和傳統智慧,承襲了豐富的講故事文化,故在講述耶穌的故事時,能夠充滿創意。在亞洲,最為人受落有關耶穌的故事,依然是以聖潔、合乎道德和正直的生活所作的見證。[20] 聖人聖女和殉道者的生活,正好表現出耶穌的故事,如何刻劃在個人和團體身上。[21] 不少奉獻自己為人服務的男男女女,像加爾各答的真福德蘭修女,都是亞洲人愛聽的活生生的故事。要在今日的亞洲重述耶穌的故事,可以透過保衛窮人、力行正義、維護生命、關顧病弱、培育青幼、締造和平、寬減外債和管理大地等方式。[22] 不過,教會也要隨時準備,接受聖神以出乎意料的方式,重述耶穌的故事。
教會是受壓制故事的聲音
在亞洲不少地方,故事仍然不斷受到壓制,實在令人憤慨;窮人、女孩、婦女、難民、移民、少數族裔、土著、各種國內、政治、種族暴力的受害者,還有環境,都只是受壓制故事的冰山一角。很多人怕聽他們所講的故事,或許,是否害怕聽到真相和有關訴求呢?教會講述耶穌的故事時,人卻把他的話充耳不聞,更把他處死,使他不能再講自己的故事。故此,亞洲教會為向耶穌致敬,甘願講述無聲者的故事,好使耶穌的聲音,能在他們受壓制的故事中聽到。
總結
以講述耶穌故事的方式來進行福傳,已在亞洲開展了。我們感到欣慰,因為在聖神的推動下,很多人已在不知不覺間,講述了自己的故事,並在許多亞洲兄弟姊妹的生命裏,產生了新的故事。
最後,我想轉向耶穌,祂是天主的聖言和故事,也是講述天國故事的大師。讓我們仰望祂,聆聽祂,向祂學習,向祂的故事和祂的講述開放自己。祂的故事是關於祂經驗過的阿爸和阿爸所賜的圓滿生命,而祂的生命與身分,就是建基於這份與阿爸的恆常結合。然而,他卻像一個普通的猶太人、一個普通的亞洲人一般,與親人、朋友、婦女、孩子、外邦人、聖殿官員、法學士、窮人、病人、孤獨的人、罪人和敵人,一起生活;這些人全都是祂身分的一部分。祂把願意聽從和實行天主的話的人,組成一個團體、一個新的家庭;祂把阿爸的故事和在阿爸內的生命,用他們的言語告訴他們;祂的比喻簡單,但卻發人深省;祂也透過不同的機會,例如用膳、醫治、憐憫、仁慈、寬恕,以及批評偽善,把阿爸告訴他們。祂故事的高峰,就是一頓晚餐;在晚餐中,祂自己成為食物,並為朋友洗腳。沒有任何東西,甚至是在十字架上的死,能夠阻止祂講述自己的故事;祂受盡凌辱而死去,理應是祂故事的終結。然而,阿爸還有話要說:「我兒──祂真的復活了。」耶穌把祂預許的聖神傾注入我們心中,並把祂的故事托付給我們。我聽到祂說:「請聽我的故事,並在它發源之地──我的故鄉、我親愛的亞洲,把它不斷向人重述!」
[1]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教會傳教工作法令》6.
[2] 參若望保祿二世,《救主的使命》41.
[3] 參若望保祿二世,《教會在亞洲》10.
[4] 其中一例就是Michael L. Cook, S.J., Christology as Narrative Quest (Collegeville, MN: 1997).
[5] 參Richard Woods, O.P., “Good News: The Story Teller as Evangelist”, New Blackfriars 81 (2000): 206.
[6] 同上,205.
[7] 參Richard Bayuk, C.P.P.S., “Preaching and the Imagination”, Bible Today 38 (2000): 289, 292.
[8] 參Cook, 31.
[9] 參Jose Mario C. Francisco, S.J., “The Mediating Role of Narrative in Inter Religious Dialogue: Implications and Illustrations from the Philippine Context”, East Asian Pastoral Review 41 (2004): 164.
[10] 參Bayuk, 289.
[11] 同上,290.
[12] Cook, 39.
[13] 參看Michael Amaladoss, S.J.以下的作品, “Images of Jesus in India”, East Asian Pastoral Review 31 (1994): 6-20及“‘Who Do You Say that I Am?’ Speaking of Jesus in India Today”, East Asian Pastoral Review 34 (1997): 211-224.
[14] 保祿六世,《在新世界中傳福音》41.
[15] Jonathan Yun-Ka Tan(陳潤佳), Missio Inter Gentes: Towards a New Paradigm in the Mission Theology of the FABC, FABC Papers No.109.
[16] 基礎文件是FABC I (1974), “Evangelization in Modern Day Asia”, 特別是#12, 14, 20, G. Rosales and C.G. Arevalo, editors, For All the Peoples of Asia, Volume I (Quezon City: Claretian Publications, 1997), 11-25. FABC其後的會議文件,均是從FABC I的基本概念,因應不同情況而引申出來的。
[17] 參BIMA III (Third Bishops’ Institute for Missionary Apostolate, 1982), #5, 同上, 104.
[18] 參BIRA IV/12, (Twelfth Bishops’ Institute for Interreligious Affairs on the Theology of Dialogue, 1991), #42-47, 同上, 332.
[19] 參BIRA I (First Bishops’ Institute for Interreligious Affairs, 1979), #11-14, 同上, 111.
[20] 參BIMA III (Third Bishops’ Institute for Missionary Apostolate, 1982), #10, 同上, 105.
[21] 參Francisco, 167.
[22] 參《教會在亞洲》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