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教 理 中 心 及 教 理 委 員 會

「你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 」 (弟後4:2)

 
教理疑難解答三十六:
1)有關聖母信理是否只有四端:
    1.
 
天主之母/2.童貞產子/3.肉身昇天/4.無原罪

 
 

回答:

 
我們平常所說的所謂與聖母有關的四端信理,可以說是一個方便的說法而已。正如教會不會特別隆重其事地去訂定瑪利亞是若瑟的妻子為信理,但這不代表這事實不是我們的信仰內容一樣。
 

有關聖母的四端信理基本上是閣下所說的四端,但有些地方應注意表達得更清楚些:

教會相信聖母不單是童貞生育,而且是卒世童貞。即聖母在分娩前、分娩時、分娩後均保持童貞。(649年拉脫朗會議,DS503
另外,聖母死後(或稱安眠)不單是肉身昇天,而是靈魂肉身一齊被榮召升天。(參教理
966

 
 
2)至於「中保」及「教會之母」的說法是否仍未被訂定為當信道理呢?
 
回答:
 

首先聖母作為教會的母親這說法,只要我們看看《天主教教理》和梵二《教會憲章》所引用聖師奧思定的話就很清楚:「的確,童貞瑪利亞……被認為並尊奉為天主和救主的真正母親……。她也確為(基督)肢體的母親……因為她以愛德的合作,使信友在教會內得以誕生,作為以基督為首的身體的各肢體」。這是一件明顯不過的事,因此我相信教會並不感到有特別需要將這對聖母的理解定為當信道理。

 
關於中保的問題,我願意引用輔大神學院張春申神父於2002年10月於恆毅月刊513期的《諸寵中保瑪利亞》一文來回答:
 

天主教對〔聖母作為中保〕的說明,在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第八章中相當明確與周詳,這可見於它討論「榮福童貞與教會」部分(6065號)大體而論,含有五個思想:一、開宗明義,憲章引用我們提過的弟前二56,耶穌基督唯一中保,指出聖母瑪利亞對教會的影響,完全依憑與從屬基督中保的身份;二、聖母和救主超絕地合作,因此在聖寵境界中,她是我們的母親。(參閱:本刊六月號教會之母瑪利亞);三、瑪利亞的母職與「從天神來報時她以信德表示同意,她毫不猶疑地在十字架下堅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選者獲得榮冠的時侯(的同意)」(教會62號),密切有關;四、這個母職主要在於她的轉求;五、因此聖母瑪利亞被稱為「保護人、輔佐者、援助者、中保。」(ほ上)。有關中保這個名稱,教會憲章再次聲明,它對基督唯一中保的尊嚴與能力,並無增損。這大概由於基督教方面,根據聖經的明文,難於接受:「恩寵境界中的母親」以及「中保」之故。

 
總之,「諸寵中保」的道理相當受到注意,事實上天主教中,在準備二千禧年之時,美國有個組織推動所謂「第五個信理」的欽定。教會已有四大聖母信理,他們有意請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一位熱愛聖母的教宗,欽定「諸寵中保」為第五個信理,表示這是出於天主的啟示,教會應當相信的道理。羅馬方面有了回應,為此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召集聞名的聖母專家二十五人,研究它的可行性。而這委員會一致認為不宜。這並不表示「諸寵中保」的道理不妥,大概更是鑑於「欽定信理」之舉,面對流行的合一運動諸多不便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