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教 理 中 心 及 教 理 委 員 會

「你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 」 (弟後4:2)

 
教理疑難解答二十八:
「舊約救恩史的課題,在慕道課程中應佔什麼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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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導師覺得教理中心出版的《信與傳》教理手冊的舊約部份太少了,請問可否在成人慕道課程中增加這部份的課題和加強講解?
(問題來自一位堂區牧職修女)
 
回答:
教會對慕道者的教理講授內容編排原來是有明確訓示的。以下我們將會從幾個不同角度去探討上述的疑難。
 
I. 教會對慕道者教理講授內容編排的指引
 

1979年《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勸諭21號指出:「結構完備與一致的教理講授是絕對必要的,因為教理講授是深入使人認識基督奧秘,與其他宣佈天主聖言的方式徹底不同。… …教理講授不應即興發揮,而是有系統的教導,並依照固定課程表,好能達到一確定的目標。」故此慕道課程的完整性、全面性與連貫性是十分重要的。按1997年《教理講授指南》111-118號的要求,所謂「有系統」的課題是指詳細和有層次的福音訊息,從救恩的歷史開始,繼而介紹宗徒信經中有關、父、子和聖神的愛與共融奧蹟、教會及其聖事、倫理和祈禱生活。《天主教教理》426-429號亦提到,基督是教理講授的喜訊中心。依照信經的次序,教理講授主要是介紹耶穌基督的身份,宣認基督生平的主要奧跡,包括祂的降生、祂的逾越奧跡和祂的升天與再來。

 
II.舊約救恩史在課程中的應有位置
  依教會上述要求來看,舊約救恩史的講解目的是為準備人去接受耶穌基督,所以不宜佔慕道課程整體比例太多,不然就會變得喧賓奪主。此外,在這階段要避免學術性的歷史或釋經探討,或者是如同聖經神學的知識講解或個人靈修反省。「應集中於要點,不涉及一切爭執問題,也不要把它變成神學研究或科學性的詮解聖經。」(《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21號)。《天主教教理》128-130號亦提示我們向慕道者講論舊約時,須透過「預象法」指出基督就是天主救恩計劃中被派遣來的天主子、救世主默西亞,祂就是天主在以色列民歷史中啟示的圓滿,而不需要強調猶太宗教或歷史本身。故此,若以年半的慕道課程來計算,與其增多或延長舊約救恩史的課題,倒不如強化福音部份,以及悉心探討課堂中預示基督救恩的信仰主題,例如信德、釋放、盟約、使命、悔改和期待等。
 
III.《信與傳》教理手冊中講解舊約課題之應用
  教理中心1997年出版的《信與傳》的教理手冊,其大綱的編排是依照教會的要求,以及成人入教過程的三階段四時期的結構與特色,至於課題與內容方面則按《天主教教理》提供的資料而編訂。手冊中舊約課題的設定,主要是參照《天主教教理》#50-64及#2568-2597的內容和精神,以聖祖、民長、君王、先知的主要人物事蹟和歷史事件,簡述舊約的救恩史,引出主要的信仰主題。舊約的課題,基本上是圍繞著同一的喜訊主旨──天主的愛與人的回應;例如,亞巴郎蒙召、梅瑟領以民出谷、君王與先知的使命、以民的悔改與期待等,就是要表達這樣的訊息。導師主要傳授的並非舊約的歷史知識、書卷內容或人地名稱,而是讓慕道者從舊約事蹟中,認識天主的愛,並效法聖祖、君王和先知等德表,以信仰的生活回應天主,期待聖子基督的救贖。在此,建議堂區的信仰培育工作者和牧者,在考慮延長講解救恩史的課題之時,緊守教會對慕道培育及課程編排的要求,不要以為「量多」就等於齊全,就可以令慕道者對救恩的喜訊更為明白,且要避免把教理講授變成知識的傳授,而忽略了通傳救恩的喜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