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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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 」 (弟後4:2)

 
教理疑難解答二十二:「教會如何理解人的靈魂與肉體的問題?如何証明耶穌真的肉身復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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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對於人的靈(mind)、魂(soul)與肉體(body),教會如何作出界定呢?彼此間如何運作呢? 我們可以如何向人証實耶穌戰勝死亡,真的是肉身的復活嗎?」
(問題來自一位信仰小團體的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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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天主教教理》#362-368在談及天主的創造時,指出人是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在每一  個人身上,靈魂與肉體都是結合為一:
a) 有關靈(mind)、魂(soul)與肉體(body)方面的界定,可能在哲學探討上,不同的學派對彼此之間的關係和運作,會有不同的解釋。
 
b)《天主教教理》#365及366清楚說明:「基於靈魂,由物質組成的身體成為一個活生生的人之身體。… …教會教導我們,每個靈魂都直接由天主所造 ── 並非由父母所產生 ── 而且是不死不滅的:在死亡時靈魂與身體分離,但並不因此而泯滅,並會在末日復活時,重新與身體結合。」
 
c)《天主教教理》#367-368也就靈魂(soul)的定義,作出補充:
- 應用得前5:23的講法,給靈魂(soul)與神魂(spirit)作出界分,「神魂是指當人被創造時,人已被賦予超性的終向,又指人的靈魂能被天主無條件地提昇到與祂共融的境界。」

- 跟據教會靈修的傳統,則以人心 (heart),作為人對天主最深處的抉擇與回應。
 
2. 在講解教理對靈肉的問題,我們會強調人是具有靈魂與肉體的受造物,這正好指出人生活不只是為了物質或肉身的滿足,而是要追求屬靈的生命。人藉著身體的官能,尋求心靈的淨化和聖化,為與基督結合為一,邁向圓滿的生命,分享天主永恆的恩賜。正如《天主教教理》#997所言,人的死亡使靈魂和肉身分離,人的肉身就墮入腐化的過程,而「他的靈魂卻與天主相遇,雖然靈魂仍在期待與他受光榮的肉身結合。天主以其全能決定性地再賜我們的肉身不可腐朽的生命,使肉身因耶穌的復活而再度與我們的靈魂結合。」這表明耶穌死而復活的信仰意義──使人脫離罪惡,獲得永生,即屬神的圓滿生命。
 
3. 一談到基督死而復活,我們要肯定這是超越性的事件,是一個奧蹟,只能憑信德去確認。《天主教教理》#647 已說明「沒有人是復活事件的目擊証人… … 無人能說出具體上復活是怎樣發生的。… …那通往另一生命的經歷,則更非五官所能察覺的。」
 
4. 雖然我們要懷著信德的眼光,宣信基督的死而復活,但其肉身復活的事實,也可從歷史的幅度加以闡釋。教會一般應用聖經與經外的記述,包括「空墓」的標記,以及宗徒們與復活基督相遇後的經驗和皈依,去引証耶穌死而復活的史實。在福音記述中,聖史更以「耶穌的顯現」去說明這個信仰事實。(有關的詳細論點,建議參閱韓大輝神父譯《耶穌復活的論據》,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1年)
無論如何,信仰告之,人的肉體是軟弱的,同時也有腐朽的一日,然而靈魂卻是永恆的。我們因著信賴基督的死而復活,也得以使靈魂淨化,並靠天主的聖化恩寵,得以在祂內獲享生命的圓滿。我們將來也能如同基督一樣,超越死亡,肉身復活,在基督內與主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