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教 理 中 心 及 教 理 委 員 會

「你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 」 (弟後4:2)

 
教理疑難解答二十一:
「聖母無染原罪與聖母升天的道理,意義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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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對於聖母無染原罪與聖母升天這兩端道理,天主教徒是否必須相信呢?這兩端道理,對我們得救與否有何關係?」(問題來自青年祈禱會幹事)
 
回答:
1. 教會按聖經和聖傳,宣布有關聖母的四端道理,把它視為基督徒當信的道理,當中包括「聖母始胎無染原罪」及「聖母蒙召升天」。
a) 路加福音和若望著作曾描述聖母的蒙召、恩寵、聖德與教會母親的代禱角色。(路1:39至路2;若2;若29:26ff;默12章的預象等)
 
b)  宗徒信經反映早期教會如何認定聖母在救恩奧蹟中的角色:「耶穌基督,生於瑪利亞之童身」;另外,在「聖而公教會,諸聖相通功」的宣信上,聖母聖人又為「諸聖的共融」,說明在教會內,他們因仰賴基督已享有天主的救恩和生命的圓滿。
 
c)  教會根據天主啟示的寶庫,就宣佈基督在聖母身上的救贖奧蹟:
天主之母 (431年)、終身童貞 (469年)、始胎無染原罪 (1854年)、蒙召升天 (1950年)。
 
 
2. 有關聖母的四端道理,之所以列入為信條,主要原因有二:
a)  聖母的一生彰顯基督在人類身上的救贖奧蹟:
聖母「滿被聖寵」而無染原罪和靈肉升天,反映出基督救贖人類的功效──人得以脫免罪惡,活在天主恩寵之下,最後獲致人的圓滿終局,即肉身的復活和升天。
b) 聖母的一生可作為教會(信徒)獲享救恩的明証和典範:
- 聖母無染原罪之恩,預示人類接受基督救贖後的實際境況,並說明教會信徒在恩寵內應有的生活。
- 聖母的升天更成為基督徒復活的先聲;聖母的德行既使她能分沾基督的光榮復活,無疑也給信徒們一大保証,只要效法聖母德表,順從從基督,愛主愛人,將來也能像聖母聖人一樣,與基督共融合一。
 
* 注意:聖母的四端當信道理,有別於有關聖母的「私下啟示」。例如,花地瑪有關聖母的訊息,就是教會承認的所謂「私下啟示」,其訊息雖有助人更圓滿地履行基督的啟示,但它本身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參閱《天主教教理》#67)
 
總括而言,我們必須相信聖母的四端信理。這些信條給我們啟示基督救恩的實效,並讓我們能效法聖母,像她一樣,完全接受救恩,善用恩寵,一生抗拒罪惡,直至生命的終結,分享復活升天的榮耀。故此,我們每次在信經中、教學中、禮儀和祈禱中,提及聖母瑪利亞,不單是表示我們要讚頌和效法慈母的德表,並求她轉禱,更是基督徒向世界再次見証和宣認,上主在人類及我們身上的化工,並預見我們將來與基督的永遠結合,得享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