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教 理 中 心 及 教 理 委 員 會

「你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 」 (弟後4:2)

 
教理疑難解答十三:
主教對社會的時事問題,應給予多少訓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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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經常聽到教內教外人的疑問,香港教區主教是否常要對社會問題講話?有什麼教會明文的指示,給我們了解主教在社會上的角色?」
(問題來自一位信仰小團體的領袖) 


 
 
回答:
I.從教會文件去理解主教的角色
a) 《天主教教理》
  - 教會的傳教使命 (#850-851)
「教會本質上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因為依照天父的計劃,教會本身導源於子的使命和聖神的使命。… …天主願意眾人因認識真理而得救… …受託保管這真理的教會,必須迎合他們的願望,把真理帶給他們。正因為教會相信普世的救恩計畫,她才必須是向外傳教的。」
 
  - 教會的社會訓導 (#2419)
「基督的啟示引導我們,對社會生活法規,增加深刻的理解。當教會履行其宣告福音的使命時,她以基督之名,向人們証實其尊嚴及其與別人共融的召叫;教會教導人,與天主上智相符合的正義與和平的要求。」 
 
  - 主教的訓導職務 (#888-890)
「主教們具有首要的職責,即向萬民宣講天主的福音。他們是信仰的先驅,給基督帶來新的門徒,是宗徒信仰的真理導師,擁有基督的權威。為使教會由宗徒們所傳授的信仰保持純真,身為真理的基督,願意教會分享祂的不能錯性。天主子民透過信仰的超性意識,在教會活的訓導的指引下,毫無失誤地依附信仰。
   
b) 《民族發展通諭》(#81)
  「神職人員的責任,是陳說並講解,在這方面應遵循的倫理法,而在俗教友的義務,是自動自發地工作,不必等待命令,務使天主教精神不單要深入人們的思想習尚,而且應打進法律和國家機構中,某些事情必須改造,現代生活必須徹底革新!有志於此者,應將福音精神作為改善社會的主要標準。」 
   
c) 主教會議文件《主教為基督福音的僕人,給世界帶來希望》(#107)
主教被召宣揚基督的救恩,他的宣講是信德的標記,他是真理的大使,指示教友們在真理的道路上行走。主教應常意識到是天主派遣他來做先知的工作,他尊重那些有自主及自治能力處理世俗事務的人,但不能否認他自己的先知角色,是給人們帶來希望,雖然他知道自己未必被接受,特別是指責有關戰爭、不公義及破壞人性尊嚴的事上;然而,他有責任指導教友如何生活,尤其是關於道德性及家庭的事情。」
 
     
II. 從慕道培育的角度講解主教的社會角色
a) 主教作為基督宗徒的繼承者,分擔著基督的先知、司祭和君王的職務,忠實地向人講解和見証福音,並作社會的良心及真理的僕役。
 
b) 主教作為地方教區的首牧,有責任按聖經和教會的訓示,幫助教友明辨社會的問題,認識信仰的立場,並指導教友在生活中踐行仁愛,回應天主在每人身上所賦予的福傳使命。